论坛 > 公共交流
[经验分享]失业保险的概念与保险对象
  • teacher010

身份: 辅导教师
头衔:超级版主
帖子:7478
最后登录:2024-04-01
发表于:2015-12-05 09:51 状态:审核通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失业保险的对象是所有的因社会环境因素所迫而导致非自愿失业的工薪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实行退休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条件的患病、因工致残职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龄。
按照国际惯例,无正当理由自动离职的人、因犯有过错被开除的人、从事家务劳动的人以及雇主的亲属等,都不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有的国家还对失业保险对象的年龄规定了上下限,低于立法规定的劳动年龄,高于立法规定的退休年龄,都不在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
 
在一些国家,失业保险的获得还必须以有就业意愿并到有关的政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为前提。未进行登记,则被视为没有工作意愿,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建立了就业培训制度的国家,通常要求失业者参加就业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也不能领取或不能全额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为失业保险所针对的失业风险并不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的丧失,而是劳动机会的丧失。因此失业保险往往严格地规定了保险期限,中国的现行制度规定的期限是世界上最长的,达到24个月。规定保险期限的目的是促进失业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