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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3-03 10:04 状态:审核通过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直属学习中心适用)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管理,提高学生参与网上、网下、校内、校外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根据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在籍学生。 第三条 关于附加分附加分是学院为鼓励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利用网上学习平台或参与学院及学习中心举办的网上、网下的各项活动而设置的奖励分。 第四条 附加分考核模块附加分考核包括网上学习参与、网上学生活动、学习中心助学活动三部分。 第五条 附加分分值及各模块分值设置附加分最高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记录。各模块单独核算,最后汇总。 1.网上学习参与成绩由课程论坛参与成绩、社区论坛参与成绩及在线答疑参与成绩三部分组成,最高分 10 分。其中,课程论坛参与成绩,最高分 10 分;社区论坛参与成绩,最高分 4分;在线答疑参与成绩,最高分 4分。 2.网上学生活动参与成绩,最高分 5分。 3.学习中心助学活动参与成绩,固定分 4 分。 第六条 网上学习参与及评定方法网上学习参与指学生参与课程论坛、社区论坛、在线答疑时所发表帖子、参与讨论的过程。 1. 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学生在课程论坛中,主动发表(提出问题)或回复(参与问题讨论)的帖子将被分别定义为各种帖子类型,赋予不同的积分奖励。学生在某一课程论坛里发表的所有类型帖子的积分点数经平台记录汇总后乘以某一系数,根据四舍五入方法取整后的数字作为该生在该课程论坛的参与绩。例如:学生A 在《基础会计》论坛发帖积分点数总计为 580点,当次系数定为 0.01,则 A 生的《基础会计》论坛参与成绩为 6分。 2. 社区论坛参与成绩:根据学员在社区论坛里发帖数量核算成绩,最高分4分。 3. 在线答疑参与成绩:根据学生登录答疑教室参与答疑讨论的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分4分。 第七条 网上学生活动及评定方法网上学生活动是指学院为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而组织的网上征文比赛、网络摄影比赛、电子竞技大赛等各种学生活动。学生参加学院通过网络形式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根据参与情况及获奖情况可获1-5分不等奖励分。 第八条 学习中心助学活动学习中心助学活动是指学习中心为提高、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及学习质量而组织的面授辅导、讲座、主题班会等学习、文化活动。根据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习中心助学活动、协助学习中心老师工作、主动为同学提供帮助的学生等表现,评选“助学活动积极分子”,被选者当批次考试可获得4分附加分奖励。评选人数为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的 10%(按四舍五入的方法求整))。 第九条 课程考核方式与附加分模块组合及成绩合成方式间的关系课程考核方式不同,附加分考核的模块组合也不同,成绩合成方式也不同。
第十条 与课程考试成绩合成的时间对于集中考试的课程,由学院进行最终成绩的“总部合成”。对于非集中考试课程,由学生在平台上根据附加分成绩与课程成绩进行“自主合成”。 第十一条 加分课程范围及数据有效性
第十二条 无附加分成绩的课程新东方课程、统考课程、《毕业论文》课程及小学分课程无附加分。 第十三条 附则本办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全权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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