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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创新型人寿保险的开发背景
  • teacher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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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05 09:46 状态:审核通过

 
 
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的保险合同,合同期限往往长达十年、数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投保人的保险需求会随着年龄、家庭结构、经济状况等的变化而改变。这就需要保险计划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即可以随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被保险人不断变化的保险需求。但传统的寿险产品由于结构上的局限性,难以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从而往往导致保险计划与客户实际需求的脱节,这一般表现为保障过高,使客户因此而缴纳过多的保费;或保障不足,使客户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与此同时,市场利率在长达数十年的保险期限内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寿险公司在设计传统寿险时,如果预定利率设定过低,可能会因产品收益低于市场利率而使产品缺乏竞争力;而如果预定利率过高,又可能会因实际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预定利率而使公司遭受利差损。为此,保险公司在设定预定利率时一般比较谨慎而选择保守利率,而这一保守利率往往要低于市场水平,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各种新的能够提供更高收益的投资产品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寿险产品偏低的收益率使寿险产品储蓄功能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出现了“买定期险,将其余的保费用于投资”的现象,更有许多客户要求退保或通过保单贷款领取现金而转向其他投资,这不仅给保险公司的展业带来巨大困难,而且退保和保单贷款也给公司构成了巨大的现金压力。
同时,由于保单现金价值是按照预定利率事先确定的,客户最终获得的保险金若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其实际价值往往不足以满足客户投保时设定的财务目标。另外,寿险保单具有长期的保证保单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为实现资产与负债的匹配而选择长期投资,从而使得大量现金被锁定在收益较稳定但回报较低的长期投资上,严重限制了保险资金的投资灵活性,难以实现理想的投资效益,违背了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正是由于传统型寿险产品存在上述诸多局限性,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地位受到挑战。为了生存与发展,保险公司必须顺应市场环境,通过产品与服务创新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才能建立新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