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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27 22:10 状态:审核通过
一直众说纷纭又格外引人关注的房地产税又传来新的消息,且有细节浮现。据新华社报道,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 实大家更应关注的一点,是方案未将相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纳入房地产税,相对之前的各种传言,这个要温和得多,明显也将这一税种同短期的楼市调控政策区分开来,而将其与调节收入不均衡、改良地方财税体制的长远目标联系起来。这一重要的调整,明显是为了减少开征阻力,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将房地产税改革先推行开来。大家还关注的一个焦点是,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收入划归地方。现在地方税收收入增幅下降,会不会将目光盯在房地产税上,将起征点定低、税率定高,从而增加收入?房地产税开征需要考量的环节很多,尤其是作为直接税,老百姓都很关注,地方应该不会太过分,避免不必要的波动。更何况,现在房地产市场依然脆弱,提高房地产税必然会影响房地产销售,进而影响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可能得不偿失。涉及民心所向,涉及楼市景气,提高房地产税征收这种杀鸡取卵的事,地方应该不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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